【金門縣運動發展中心】115年地方特色全民運動活動申辦計畫
說
明:
一
、
依
金
門
縣
政
府
1
1
5
年
6
月
9
日
府
教
體
字
第
1
1
5
0
0
4
8
3
8
4
號
函
辦
理
。
二
、
本
計
畫
以
運
動
融
入
在
地
特
色
為
核
心
導
向
,
連
結
地
方
文
化
節
慶
、
季
節
時
令
、
在
地
產
業
及
多
元
族
群
需
求
,
積
極
促
進
跨
領
域
資
源
媒
合
,
構
築
具
永
續
經
營
價
值
之
運
動
活
動
,
提
升
全
民
運
動
參
與
並
厚
植
具
在
地
文
化
認
同
之
全
民
運
動
風
氣
。
三
、
本
計
畫
政
策
對
象
為
各
直
轄
市
、
縣
(
市
)
政
府
(
含
下
轄
之
單
位
)
、
教
育
部
主
管
之
各
級
學
校
及
依
公
司
法
、
商
業
登
記
法
、
財
團
法
人
法
登
記
之
法
人
、
合
夥
、
獨
資
及
依
人
民
團
體
法
立
案
登
記
之
社
會
團
體
等
單
位
,
計
畫
說
明
如
下
:
(
一
)
受
理
申
請
:
自
公
告
日
起
至
1
1
5
年
6
月
2
6
日
止
。
(
二
)
初
審
及
複
審
:
由
該
署
成
立
審
查
委
員
會
,
邀
集
專
家
學
者
進
行
審
查
。
(
三
)
計
畫
執
行
期
間
:
自
計
畫
核
定
日
起
至
1
1
5
年
1
1
月
3
0
日
止
。
(
四
)
經
費
核
結
:
1
1
5
年
1
2
月
1
0
日
前
完
成
經
費
核
結
。
四
、
本
計
畫
設
有
線
上
平
台
(
網
址
:
h
t
t
p
s
:
/
/
s
a
l
c
.
n
t
s
u
.
e
d
u
.
t
w
/
)
,
申
請
單
位
於
平
台
下
載
相
關
文
件
後
,
依
本
中
心
所
訂
收
件
期
限
提
出
申
請
,
本
計
畫
收
件
截
止
日
為
1
1
5
年
6
月
2
6
日
下
午
5
點
前
送
件
至
本
中
心
。
五
、
本
計
畫
執
行
小
組
設
有
服
務
專
線
及
信
箱
(
電
話
:
0
3
-
3
2
8
3
2
0
1
#
8
5
1
8
、
e
m
a
i
l
:
s
a
l
c
@
n
t
s
u
.
e
d
u
.
t
w
)
,
服
務
時
間
為
週
一
至
週
五
上
午
9
點
至
下
午
5
點
,
貴
中
心
於
計
畫
申
請
上
或
線
上
平
台
遇
有
相
關
問
題
時
,
可
洽
執
行
小
組
詢
問
。
六
、
本
計
畫
該
署
將
定
期
或
不
定
期
派
員
前
往
輔
導
訪
視
,
以
瞭
解
受
補
助
單
位
執
行
情
形
。
七
、
本
案
相
關
資
料
及
附
件
電
子
檔
另
置
於
該
署
官
網
(
網
址
:
h
t
t
p
s
:
/
/
w
w
w
.
s
a
.
g
o
v
.
t
w
)
供
下
載
使
用
。
115年地方特色全民運動活動申辦計畫.pdf